八百方醫藥健康商城平臺服務協議
甲方:廣州八百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以下可簡稱”八百方“)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赤崗北路18號四季天地三層自編106號 郵編:5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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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協議由甲方(以下或稱“八百方”)與具備合法經營資質擁有實體經營場所且經營狀況良好的經營企業(下稱“乙方”或“商家”)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締結,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由協議正文及公示于八百方醫藥健康商城開放平臺(具體網址為:http://www.qingdaoxtkj.cn/,以下簡稱“八百方平臺”)的各項規則及其之后可能調整的規則(含《八百方商家管理條例及考核標準》等)共同組成(以下統稱“本協議”),八百方平臺規則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正文與規則相沖突的,以公布在后的文件為準執行。
乙方簽署本協議即表示已認真閱讀理解協議正文及各項規則內容,確認協議正文及各項規則,并就協議正文及各項規則內容的疑問已經從甲方處獲得了充分的解釋和說明;同意簽署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并保證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不違反協議正文約定及公示的各項規則。
本協議僅在表明八百方與商家二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對于商家通過八百方平臺與任何第三方建立的合作關系以及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等,由商家自行對第三方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本協議各條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設,無意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的含義或解釋。
第一條 相關定義及解釋
1、質保金:商家向八百方繳納的用以保證本協議履行及對商品和服務質量進行擔保的金額,八百方可以依照本協議的相關約定對其進行處置,雙方終止合作后由八百方無息返還余額或全額。
2、平臺使用費:商家使用八百方平臺時按照本協議約定繳納的固定平臺服務費用。
3、技術服務費:乙方在平臺達成交易時按約定比例向八百方繳納的技術服務費。
4、網店:指乙方已向甲方申請并簽訂本協議成為八百方平臺入駐商家后于八百方平臺開通的具有獨立ID、以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企業名稱作為網店名稱的的網格化虛擬空間,稱之為網店。商家在自己的網店內有獨立經營管理權利。通過其注冊賬號登錄網店后臺對網店實施管理,自主維護網店內商品信息,自主進行交易。
5、零售企業:是指向普通消費者用戶以零售方式銷售商品的企業。
6、八百方平臺規則: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所制定的,標示在八百方平臺上或與商家簽署相關協議,需商家實時關注的任何規范性文件。
7、商品:是指在線銷售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等類型商品。
8、客戶:是指通過八百方平臺向入駐商家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普通消費者。
第二條 服務內容及監督管理
1、甲方為入駐商家在八百方平臺提供網店界面和日常維護所需技術支持,便于商家開展與交易有關的各項業務。
2、商家的經營行為受到八百方平臺的監督和管理。八百方平臺根據法律法規、本協議約定以及八百方平臺規則,有權單方面決定限制商家的經營行為,比如要求商家刪除或調整發布的信息等,商家拒絕履行或配合時八百方平臺有權根據本協議約定及八百方平臺規則采取相應措施;商家有違法、違規行為時,八百方平臺同時有權向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國家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處方管理辦法》、《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及《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由八百方平臺與互聯網醫院簽訂合作協議,商家確認簽訂本協議則表示同意承接客戶在八百方平臺所合作的互聯網醫院進行問診后所出具的電子處方單。
4、商家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確保提供給客戶的藥品具有合法來源、符合國家藥品標準、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因藥品質量問題致使客戶或者其他方受到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導致任一方遭到有關部門處罰的,均由商家獨立承擔全部責任。
5、商家的經營行為受到客戶的監督,客戶可以向八百方平臺、國家監管部門、媒體等以投訴等方式進行監督,八百方平臺知悉該投訴后,將介入調查并向商家出具意見,商家應積極配合并妥善解決。
6、商家的經營行為受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國家機構的監督和管理。八百方平臺收到相關監管部門監管意見時,有權向監管部門提供商家的相關資料,有權要求商家予以整改、執行監管部門的意見等;商家怠于執行或遲延執行時,八百方平臺有權限制商家經營活動,如刪除或調整商家發布的信息等,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由商家自行承擔。
7、八百方平臺協助商家解決與客戶的交易糾紛及處理投訴事務。
8、除上述服務內容外,如甲乙雙方有另行簽訂關于其他需甲方提供有償服務的補充協議,乙方可使用補充協議列明的其他甲方提供的有償服務,具體服務內容以書面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三條 入駐條件及證明文件提交
一、乙方入駐八百方平臺的前提條件
商家申請及開展網店經營活動,須持續地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商家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并領取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及取得其他經營許可。
2、商家是具備合法經營資質擁有實體經營場所且經營狀況良好的經營企業。
3、商家經營的商品來源合法、資質齊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
4、商家提交的任何信息均真實、合法、有效,所使用的圖片、文字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
5、商家應根據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要求建立并實施商品(含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等類型商品)相應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質量安全管理、風險控制、藥品追溯、儲存配送管理、不良反應報告、投訴舉報處理等制度。
6、商家自愿簽署并嚴格履行本協議。
7、八百方平臺依據法律法規等要求及經營需要可能設定的其他條件。
二、乙方應當提交資質文件
乙方申請成為八百方平臺入駐商家,在八百方平臺開展經營活動,須持續地具備以下資質文件:
1、乙方需根據自身合法的經營范圍向甲方提交以下資質證明文件:
1)《營業執照》正本掃描件及復印件;
2)《藥品經營許可證》正本掃描件及復印件;
3)《執業藥師注冊證》或《藥師證》掃描件及復印件;
4)《執業藥師授權書》原件;
5)經營醫療器械的,還須提供《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和/或《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正本掃描件及復印件,《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經營憑證》掃描件及復印件;
6)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的,還須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和/或經營備案憑證掃描件及復印件;
7)經營化妝品的,須提供合法資質及檢驗報告的掃描件、復印件及《化妝品經營質量安全責任承諾書》;
8)其他依據法律規定經營業務所必須的文件或證明。
2、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上證明自身合法身份的資質及相關資料必須用 A4
紙復印清晰,確保與原件一致,并加蓋真實、有效的公章。如以上證明文件發生任何變更或更新時,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并于變更后
3
個工作日內提供變更或更新版本的證明文件,同時自行上傳更新后的資質及相關資料,如未及時上傳造成八百方平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損失的,商家應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應當向相應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企業名稱、藥品經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相關信息;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報告。
4、乙方對其提交的證明文件或其他相應證明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有效性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若因乙方提供偽造、編造、冒用、過期、失效文件或未如期通知并提交更新文件等情形的,導致產生糾紛或被相關國家機關處罰的,由乙方獨立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若因此導致商家不符合平臺入駐條件的,八百方平臺有權要求商家補充提供相關資料,如未能補充提供的,八百方平臺有權終止本協議。如因此造成八百方(包括八百方合作方、關聯方、代理人或職員)損失的,乙方均應予以賠償。
5、根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資質證明文件進行形式審核,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至少每六個月核驗更新一次。
6、基于平臺的特殊性,八百方除根據商家提供的資質證明文件進行形式審核以及依據八百方平臺監管規定核實商家相關信息以外,八百方無義務代替商家對其上傳的所有信息、交易行為以及與交易行為有關的其他事項進行事先審查和核實,同時,八百方對商家信息的核實,僅為形式審核,并不代表八百方對其真實性和有效性的認可,該資質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有效性仍由商家單獨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 服務開通
1、甲方在乙方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后
5個工作日內為乙方開通服務,甲方將在服務正式開通前一個工作日以本協議約定的方式通知乙方,本協議服務期自服務開通之日起計算,首個服務期為期一周年:
1)乙方已按照本協議第九條中確定的金額足額繳納質保金及首個服務期的平臺使用費。2)乙方為資質齊全、經營狀況良好且擁有實體經營場所的經營企業,且已按照本協議及八百方平臺相關規則提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并已通過甲方審核。
3)乙方已注冊成為八百方平臺用戶且本協議已簽署生效。
4)乙方須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對網店發布的信息進行及時維護或更新。
5)乙方須確保在售商品能在客戶下單付款后在約定的時間內處理交易訂單并發貨,保障交易順利及時達成。
6)乙方發貨地址僅限于經營許可證上批準的注冊地址(門店地址)和/或倉庫地址。
7)乙方須提交與經營許可證書上載明的單位名稱一致的銀行對公賬戶。
8)乙方同意遵守《八百方商家管理條例及考核標準》及通過其他形式發布的各種管理規定。
2、甲方為乙方開通服務后,乙方可利用八百方平臺用戶名和自設密碼登錄商家后臺,根據八百方相關規則和流程上傳、發布商品信息,與客戶達成交易,使用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有償服務等。
第五條 物流約定
乙方可自主選擇快遞服務公司為客戶配送商品。但根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附錄6:藥品零售配送質量管理》的規定,乙方應對物流服務受托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審核,與受托企業簽訂質量協議、委托配送協議,明確約定藥品質量責任、配送操作規程、在途時限及藥品質量安全事故處置等內容,并對受托企業進行監督。乙方應保證商品的配送行為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六條 關于交易糾紛的特別約定
1、客戶通過八百方平臺向乙方購買商品時,乙方必須主動提供隨貨清單并默認提供具有商家名號發票專用章的正規發票。
2、客戶通過八百方平臺向乙方購買商品時,乙方應當按照規定出具銷售憑證。銷售憑證可以以電子形式出具,藥品最小銷售單元的銷售記錄應當清晰留存,確??勺匪?。
3、客戶在收到貨物時通過外觀目測發現包裝破損、變形、水漬,與訂購的商品不符等情況的,客戶可直接選擇拒收,乙方必須無條件同意退換貨。
4、客戶收到的貨物經權威質量管理部門檢驗,確屬商品本身存在質量問題,乙方必須無條件同意退貨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5、經國家或地方相關監管部門或者藥品生產企業要求停售或召回的產品,乙方必須主動聯系客戶處理相關貨物退換事宜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6、客戶收到貨物時(以物流簽收時間為準),因商品有效期與訂單載明的承諾效期不一致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同意退貨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特殊情況以客戶與乙方的約定為準。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提供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及相應技術支持服務,盡力維護八百方平臺的正常穩定運行,并努力提升和改進技術,對平臺功能及服務進行更新、升級,以不斷提升平臺性能和交易效率。
2、甲方對乙方在使用八百方平臺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提出的建議和意見積極予以回復,可依乙方需求對其使用八百方平臺提供合理的指導和培訓。
3、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乙方營業執照所載明的經營范圍及乙方申請經營的經營類目,核實及調整乙方在八百方平臺經營的具體商品的種類、數量和類目范圍。
4、甲方有權單方面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八百方平臺運營情況,對公示于八百方平臺規則進行變更,變更后的規則將以公告形式告知乙方,任何變更一經公告即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乙方應實時關注公告內容,如不同意該變更,應在甲方公告后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立即停止使用在八百方平臺上注冊的網店并關閉交易等,如未在上述期限內書面通知甲方或在通知后仍繼續使用,則視為乙方自愿接受變更后的規則,乙方在服務期內仍應持續遵守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注冊信息、上傳的相關數據信息、在八百方平臺發布的其他信息及交易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內容,乙方同意甲方不經通知立即刪除,甲方對發現的其他問題或疑問有權向乙方發出詢問及要求改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作出說明或改正。對乙方前述不當行為,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侵權責任并/或解除本協議。
6、乙方應對網店負有管理義務,并保證在進行商品交易過程中不損害八百方(包括甲方關聯方、八百方平臺等)的利益,也不得利用八百方平臺從事任何違法活動,應遵守八百方平臺上發布的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商業道德的各項規定,并接受甲方的監督;對其網店中發布的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八百方平臺規則的、明顯帶有歧義,容易產生爭議性或誤導的信息予以立即刪除,如未及時刪除,甲方有權直接予以刪除,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提供商家相關數據信息,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7、商家應及時按照八百方平臺規定履行完畢網店訂單,因乙方違約給客戶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向客戶承擔違約責任,若乙方行為導致甲方受到相關行政部門處罰或要求甲方承擔連帶責任、補充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公證費、保全費、執行費。若乙方在八百方平臺上與客戶產生的交易需簽訂合同的,由乙方自行與客戶協商簽訂相關合同。
8、為最大程度的保障客戶權益,滿足客戶對商品的質量要求,乙方有義務對其在八百方平臺銷售的每款商品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八百方平臺上發布的各類商品要求進行質量控制(包括但不僅限于商品法律法規符合性、商品安全性、商品功能材質與描述符合性、商品標識標志、商品外觀、商品包裝),并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提供售后三包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八百方平臺指定商品提供進貨憑證、出廠檢驗報告、第三方質檢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相關產品及批次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和供貨商資質等。
9、如果乙方所銷售商品抽檢不合格或無法向甲方提供商品及批次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供貨商資質或購貨憑證等,甲方有權根據所公示的商家規則、規范及標準,并且依據問題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提出相應的限期整改要求。乙方拒絕執行的,甲方有權采取相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乙方服務、終止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罰款、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公證費、保全費、執行費。如因乙方商品質量問題而導致甲方及其關聯方產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或聲譽上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
律師費、差旅費、鑒定費用),并保留進一步追究商家相應責任的權利。
10、乙方保證,其對在八百方平臺上銷售商品的商號、商標、域名、圖案標示、標志、標識等享有知識產權,或已獲得對銷售商品的商號、商標、域名、
圖案標示、標志、標識等享有知識產權的個人、企業或其他機構的授權許可,或雖未直接獲得對銷售商品的商號、商標、域名、圖案標示、標志、標識等享有知識產權的個人、企業或其他機構的授權許可,但其銷售商品是由合法途徑采購的并對商品是否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如因乙方違反本條約定,導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予以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保全費、差旅費及執行費。
11、乙方在線銷售處方藥的:應當確保處方來源真實、可靠,并實行實名制;應當在處方藥展示頁面下突出顯示“處方藥須憑處方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等風險警示信息;應當向消費者充分告知相關風險警示信息,并經消費者確認知情;應當保存處方、在線藥學服務等記錄,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藥品有效期滿后1年;應當遵守國家關于處方藥銷售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相關規定。若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相關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釆取包括關閉網店、暫停結算等措施,并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違約行為而發生的訴訟費、公證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鑒定費、執行費。
12、乙方經營藥品的需配備執業藥師。雙方同意,甲方只接受乙方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執業藥師(或藥師)的訂單審核權限,并確認其為訂單審核責任人。乙方變更執業藥師(或藥師)時,需重新開具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送達甲方,并同意甲方在未收到乙方新開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之前,仍以乙方原執業藥師(或藥師)為訂單審核責任人,以甲方簽收視為送達完成。
13、因網上交易平臺的特殊性,八百方沒有義務對所有乙方的交易行為以及交易有關的其他事項進行事先審查,但下列情況除外:
1)第三方通知八百方,認為某個具體商家或具體交易事項可能存在重大問題;
2)商家或第三方向八百方告知交易平臺上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的;
3)八百方發現某個具體商家或具體交易事項可能存在重大問題。
八百方以普通非專業人士的知識水平標準對相關內容進行判別,可以認為這些內容或行為具有違法或不當性質的,八百方有權根據不同情況選擇刪除相關信息、對商家網店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停止對該商家提供服務。
14、甲方有權將經國家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文書確定的乙方違法違規事件,或乙方已確認的乙方違反本協議相關約定的事項,在八百方平臺上予以公示;乙方多次違規或者有嚴重違約、違規情形的,甲方有權對其采取暫停店鋪運營、扣除質保金直至終止本協議等措施,上述措施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15、如乙方的運營情況不能滿足八百方平臺要求,經限期整改調整后,仍無法滿足平臺運營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務。
16、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及八百方平臺入駐商家經營情況組織相應的促銷活動,乙方應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及商品情況積極予以支持。
1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乙方商品、售后服務等相關的信息,以便于客戶直接向八百方平臺客服中心進行咨詢時予以回復,對于甲方無法回答或屬乙方掌握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時限內予以回復或給出相應方案,對乙方未及時予以解決的客戶咨詢及投訴,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如因此造成客戶對八百方平臺及/或甲方采取投訴、追索等維權措施的,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8、如因乙方商品、發布的信息或提供的售后服務問題而引發客戶對甲方及/或八百方平臺的訴訟,甲方及/或八百方平臺有權披露乙方為實際商品提供商及商品信息發布方,甲方僅為乙方提供第三方藥品信息服務及交易服務平臺,乙方應承擔因客戶訴訟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如因此而給甲方及/或八百方平臺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及八百方平臺的全部損失。
19、乙方允許甲方及/或八百方平臺就乙方在平臺上的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集中,在八百方平臺上展示,并對以上數據可以合理使用,但涉及乙方商業秘密的除外。
20、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業務調整情況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部分或全部轉移給甲方關聯公司,但須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
21、乙方在八百方平臺銷售商品的價格應符合產品自身價值和/或市場調控規律等,能提供商品定價依據的相關憑證資料(包括但不限于進貨單、歷史銷售記錄、廠家建議零售價通知、電子交易記錄等),不得出現不正當價格競爭行為。
2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方;乙方聘請第三方代運營公司代表乙方運營網店的,第三方代運營公司的一切行為均視同為乙方親自實施,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后果;乙方與第三方代運營公司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由乙方與第三方代運營公司單獨解決,不得影響到甲方、八百方平臺及八百方平臺上其他注冊用戶的權利。
第八條 乙方聲明及保證
1、保證在八百方平臺提交的注冊資料真實、準確、合法、有效,對獲得的與自設密碼共同使用的八百方平臺用戶名(商家用戶名)妥善保管,不擅自轉讓或授權他人使用,并對利用該用戶名和密碼所進行的一切活動負全部責任。
2、保證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資格要求,保證提交的信息和資質證明文件真實、準確、合法、有效,并保證在上述資料發生變更時及時通知甲方,并予以更新。乙方應保證入駐時提供的聯系人、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真實、有效、
完整,并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3、保證其有權利訂立本協議,其代理人/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并對代理人/授權代表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同時乙方保證對其雇員、本協議約定的聯系人及其他乙方委派的履行本協議的人員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4、保證遵守本協議的相關約定和八百方平臺相關規則及流程,在使用八百方平臺相關服務時嚴格按照上述約定及規則和流程使用,不從事攻擊、破譯、反向工程,上傳木馬、病毒等有損平臺系統安全和穩定的操作和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5、保證對在八百方平臺經營的商品擁有合法銷售權,商品來源可溯、合法、質量合格,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等),并對其商品質量及商品合法性獨立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6、保證在八百方平臺發布的商品信息可完整被客戶通過商品詳情頁直接查看,且無需通過鏈接或跳轉等方式脫離八百方平臺查看;保證發布的商品信息真實、準確,符合八百方平臺規則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實際出售的商品一致,不含任何夸大或虛假內容,不包含任何未經授權的文字和圖片,對描述的準確和相符負有舉證責任,并對商品信息承擔獨立的完全的法律責任。若發布的上述信息變更的,乙方應及時在八百方平臺予以更新。若因信息未及時變更引起法律后果的,乙方獨立承擔全部責任。
7、保證不超過乙方取得的藥品經營許可范圍在八百方平臺上架、展示和銷售藥品。保證按照八百方平臺審核通過的商品類目和品牌經營,未經甲方書面確認,不得擅自增加、變更商品類目和品牌。保證按照八百方平臺規則及國家相關規定設置商品價格、售賣限制、庫存數量、商品說明及其他商品信息,并對上述設置獨立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保證乙方同時保證在經營過程中,按照八百方平臺相關規則使用八百方指定
IM
工具,積極對客戶的咨詢進行回復,并保證在客戶提交訂單后按要求發貨。
8、保證向購買其商品的客戶開具合法合規發票,并保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自行承擔相應稅費。如因乙方發票開具錯誤、未開具發票或者其他發票問題引起的糾紛,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造成八百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9、保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自身售后服務承諾,對相應商品品類提供“修理、更換、退貨”等售后服務,同時保證按照相關規定履行消費者權益保障及相關售后服務義務。
10、保證在使用八百方平臺進行交易的過程中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不在交易中采取欺詐及虛假宣傳、混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擾亂網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從事與網上交易無關的行為。
11、保證不將從八百方平臺獲取的任何數據用于本協議約定以外的用途,同時保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獲取、使用、傳播八百方平臺的任何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數據、用戶信息、支付信息、甲方其他用戶展示與八百方平臺的信息。
12、同意授予八百方全球通用的、免費的、永久性的許可使用權利(并有權對該權利進行再授權),使八百方有權(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復制、修訂、改寫、發布、翻譯、分發、執行和展示乙方公示于八百方平臺網絡店鋪的各類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現在已知或日后開發的任何形式、媒體或技術,將上述信息納入其它作品內。
13、乙方不得在八百方平臺發布任何吸引包括平臺客戶和其他商家在內的八百方平臺注冊用戶到其他平臺或乙方自身網絡銷售平臺或渠道進行交易的信息,也不得在配送包裹中夾帶此類吸引前述客戶或其他商家的信息。
14、乙方保證目前不存在未向甲方披露的可能引起或者導致任何合法生產或經營商品所需的許可、特許或者政府批準效力受到減損之事由,不得隱瞞任何可能對在八百方平臺經營產生風險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出現設計缺陷、質量瑕疵、權利糾紛、重大違約,若乙方發生此類影響經營及八百方平臺、甲方商譽的事項而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5、乙方保證對收集的客戶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客戶個人信息出現泄露、丟失等情況的,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未經客戶同意或者請求,或者客戶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生商業性信息。
16、乙方在網店正常經營期間,須同步保持線下實體藥店正常經營。若因乙方自身原因線下實體藥店不能正常經營、處于停業狀態的,乙方應主動關閉網店經營,否則視為違約,一經甲方發現將強制關閉乙方網店,并保留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1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二十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承諾或者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并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睂τ阡N售冷鏈商品、陰涼儲存等特定要求的商品,乙方須保證運輸過程中有合理的存儲條件,否則,所產生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費用及結算
一、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確定的標準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下述費用:
1、平臺使用費2000元/周年/個
1)乙方每次繳納的平臺使用費對應的服務期為服務開通之日計算的自然周年;
2)平臺使用費按照乙方在八百方平臺開設的店鋪數量收取,即每開通一個擁有獨立店鋪
ID 的店鋪,則應在開通前按照上述標準繳納平臺使用費。
3)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后5日內將平臺使用費全額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
2、質保金5000元
1)商家應于本協議簽訂后5日內將質保金全額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已繳納的質保金在乙方未履行相關法律法規、消費者權益保障義務,違反本協議或者八百方平臺相關規則或流程時,用于對客戶進行賠付或向八百方和/或客戶和/或行政管理機構支付違約賠付金或罰款的資金。
2)乙方同意繳納的質保金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計算任何利息。
3)若乙方質保金不足時,乙方應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進行補足,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提供一切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關閉網店、暫停結算相關費用),直至乙方補足質保金方恢復相應的服務;在乙方質保金不足時,八百方沒有使用自有資金為商家支付賠償金、補償金、撫恤金或其他任何款項的義務,但若八百方進行了該等支付,則八百方有權要求商家賠償,包括但不限于:
A.要求乙方賠付八百方損失,且在指定期限內補足質保金;
B.從乙方的銷售貨款中直接劃扣,以補償八百方所遭受的損失;如八百方的損失通過上述方式仍無法足額彌補,則八百方有權單方暫停向乙方提供一切服務,并繼續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足額彌補八百方的損失后方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恢復對乙方提供的服務。
4)協議終止且雙方完成退場清算后,乙方可向八百方平臺提出退還質保金的書面申請,八百方平臺審核通過后三個月內,扣除依據本協議應扣除的部分后,將質保金余額退還乙方,如乙方支付的質保金,不足以抵扣應由乙方支付、賠償的款項的,八百方將不予退還乙方質保金,并保留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3、技術服務費
1)乙方通過八百方平臺完成的每一筆交易應按照下述約定向八百方平臺支付技術服務費;
月交易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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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率或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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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月2萬以下G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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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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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月2萬-3萬G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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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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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月3萬以上G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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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乙方在八百方平臺的交易額以八百方平臺記錄的數據為準;
3)技術服務費由八百方平臺通過系統自乙方商品交易所獲得的貨款中實時扣除。
4、乙方違反 《 八百方商家管理條例及考核標準 》
須承擔違約責任,并同意甲方在結算貨款時扣除相應的違約金,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違約行為進行取證并告知乙方。
5、其他費用
本協議或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約定的乙方應向八百方平臺支付的其他費用,按照協議或補充協議的約定收取。
二、甲乙雙方按照下述約定對乙方在八百方平臺完成交易的貨款進行結算:
1、客戶通過八百方平臺與乙方進行交易的,貨款須支付至與八百方平臺合作的八百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賬戶中或八百方指定賬戶中;
2、八百方平臺系統在每個結算日自動生成結算單,乙方應于收到結算單 日內進行確認,逾期未確認視為無異議,八百方在乙方已確認或無異議后向指定付款機構發出付款指令,由付款機構將扣除技術服務費及其他費用后的貨款支付給乙方;關于結算期及結算日約定如下:甲乙雙方結算方式為月結,以每個自然月為一個結算期,每個自然月最后一天為上一自然月的結算日。以上結算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順延至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3、乙方須向八百方提供其在八百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開設的結算賬戶或銀行賬戶以便八百方完成貨款結算,若乙方賬戶信息變更,應提前
3
天通知八百方,否則,因乙方變更賬戶造成貨款支付失敗、遲延或錯誤,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開展的業務以人民幣作為結算貨幣。
四、甲乙雙方指定賬戶信息:
甲方:廣州八百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納稅識別號:914401056986508560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廣州泓景花園支行
賬號:44001590041052500949
乙方:
納稅識別號:
開戶行:
賬號:
特別說明:甲方公司任何人都不得接收乙方支付的現金,上述賬號信息為甲方指定收款渠道,因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員交付現金或轉賬匯款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5、乙方發生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情形時,甲方除有權扣除乙方全部質保金作為違約金外,還有權按照八百方平臺相關管理規則采取商品立即下架、暫停向乙方提供服務、暫時關閉乙方后臺管理帳戶、暫緩支付未結算款項、終止合作、主張賠償損失等措施。
第十二條 有限責任及免責
1、不論在何種情況下,甲方均不對由于電力、網絡、電腦、通訊或其他系統的故障、罷工(含內部罷工或勞工騷亂)、勞動爭議、暴亂、起義、騷亂、生產力或生產資料不足、火災、洪水、疫情、風暴、爆炸、戰爭、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國際、國內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為而造成的不能服務或延遲服務承擔責任。
2、本協議項下服務將按“現狀”和按“可得到”的狀態提供,甲方在此明確聲明對服務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包括但不限于對服務的可適用性、沒有錯誤或疏漏、持續性、準確性、可靠性、適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3、使用八百方平臺服務下載或者獲取任何資料的行為均出于乙方的獨立判斷,并由其自行承擔因此而可能產生的風險和責任。
4、法律地位聲明:甲方為向乙方及甲方其他用戶進行網上交易活動提供交易平臺的平臺服務提供商,并非乙方與通過八百方平臺購買乙方商品的甲方其他用戶之間交易行為的參與方,甲方不對乙方及參與交易的甲方其他用戶的任何口頭、書面陳述或承諾,發布的信息及交易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若因乙方與參與交易的甲方其他用戶之間的交易行為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包括但不限于投訴、起訴、舉報及仲裁,均由參與交易的雙方解決,與甲方及/或八百方平臺無關。
5、不可抗力處理:如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均應在遭受不可抗力后盡快通知對方,并于通知之日起
15
日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導致本協議中止、終止的,雙方均不須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協議有效期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持續對締約雙方有效,于服務期屆滿且雙方退場清算完畢時終止。
2、在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屆滿前一個月,如乙方愿意在服務期屆滿后繼續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務的,應向甲方提出續展服務期的書面申請并按約定繳納下一年度的平臺使用費,且經甲方審核通過并由甲乙雙方簽訂續約協議后,于續約協議生效之日起即進入新的服務期,否則,服務期屆滿之日甲方即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務,在甲方停止提供服務后
1
個周期月內,若乙方仍未完成新的服務期續展申請程序,則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續展新的服務期,甲乙雙方進入退場清算階段。
第十四條 協議的變更
1、本協議中約定的締約雙方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郵箱、傳真)發生變更的,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致外,變更方應于擬變更事項變更前
15
日向另一方發出變更的通知及證明文件,未及時通知另一方的,應對變更事項所造成的后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本協議第七條中約定的費用,甲方有權根據平臺運營情況、乙方經營情況及市場情況提前
5
日通知乙方進行變更,雙方簽署補充協議予以確認。若乙方不同意變更的,應于甲方發出變更通知后
5
日內向甲方發出終止協議的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終止通知之日即終止向乙方提供任何服務,本協議自甲方收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終止通知且雙方退場清算完畢之日起終止。
3、本協議其他條款變更或增加新的條款的,均須經締約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五條 協議的終止及解除
1、本協議在下述情形下自然終止:
1)符合本協議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情形 ;
2)雙方簽署新協議替代本協議的;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締約雙方中任一方在本協議服務期內需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提前
15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后雙方簽署終止協議。
3、乙方有下述情形時,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2)
1)乙方未完成協議中約定的銷售額的(即乙方每月的銷售額應達到 );乙方連續超過 30
日未使用八百方平臺用戶名及密碼登陸八百方平臺開展經營活動的;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相關義務,經甲方通知后拒不改正或在甲方給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
4)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的。
4、協議終止后后續事項的處理
1)本協議服務期屆滿或符合本協議約定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提前解除/終止的情形視為合作終止,自雙方終止合作之日起,甲方將關閉乙方后臺管理賬戶權限,并對乙方商品全部下架,乙方將無法再通過該后臺管理賬戶進行任何形式的操作且八百方平臺前端網站不再顯示任何乙方商品信息。
2)雙方合作終止后,甲方有權保留乙方的注冊信息及交易行為記錄等數據,但甲方沒有為乙方保留這些數據的義務,亦不承擔在合作終止后向乙方或第三方轉發任何未閱讀或未發送的信息的義務,也無須因此在合作終止后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擔責任。
3)本協議服務期屆滿且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申請續展服務期后三十日內,甲乙雙方進行退場清算,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對賬及在途貨物的處理。在途貨物指雙方合作終止前客戶已購買但尚未交付的商品,對于此類商品,乙方仍應按照合作終止前的流程交付并結算。
4)雙方合作終止,并不免除乙方依據本協議應向客戶承擔的售后服務及產品保證責任,乙方仍應按照本協議關于售后服務的相關約定履行售后服務義務及產品質量保證責任;如在甲乙雙方合作終止后,因乙方商品質量問題或售后服務問題而導致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仍應獨立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 通知及送達
1、一方發給另一方的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送達,或以傳真、電報、電傳、電子郵件等發送。以傳真、電報、電傳或電子郵件發送的,發送當日為送達日,以郵資預付的掛號信件,特快專遞寄送的,簽收日為送達日。
2、除非一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更改聯系方式,否則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應按本協議中列明的聯系方式送出,若一方變更聯系方式而未根據本協議約定通知另一方的,因通知延誤或不能送達而造成的損失由聯系方式變更一方承擔。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本協議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簽訂、解釋、變更、履行及爭議的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現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2、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余條款仍應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3、本協議是締約雙方之間關于本協議中提及合作事項的完整的、唯一的協議,本協議取代了任何先前的關于該合作事項的協議和溝通(包括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
4、本協議文本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簡體漢字版本為準。
5、本協議壹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